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了平板玻璃制造、煉焦化學工業、石油煉制工業、有色金屬冶煉、電鍍等五個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等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為深入了解指南的編制背景、主要內容、實施重點和意義,記者采訪了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對指南進行了詳細解讀。
問:指南發布的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義?
答:一直以來,重點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方法存在不規范、不統一的問題,缺乏統一的技術方法和要求。2016年7月我部印發了《“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提出要建立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源強、要素、專題技術導則體系。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準則和各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組成,是規范固定源源強核算技術方法的重要技術規范。今年年初,我部已發布了《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準則》以及火電、制漿造紙、鋼鐵、水泥等四個行業源強指南。在此基礎上,本次又發布了平板玻璃制造、煉焦化學工業、石油煉制工業、有色金屬冶煉、電鍍等五個行業源強指南,豐富完善了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體系。
指南發布的意義在于:一是貫徹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環境管理理念。指南對源強核算從技術上進行了規范統一,夯實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預測的基礎,對強化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有效控制區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環境質量具有積極意義。二是落實環評“放管服”改革精神。在審批權限下放、屬地化管理的形勢下,基層環保部門亟需提高對復雜項目環評文件的技術把關能力。統一規范的污染源源強核算方法,便于審批人員從技術角度對項目環評文件質量進行研判,對提高項目環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三是提高源強核算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操作性。指南解決了污染物識別不明確、核算方法及參數選取不規范、核算結果差異性大等問題,提高了源強核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問:指南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指南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污染源識別。涵蓋所有可能產生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物的場所、設備或裝置。二是污染物確定。污染物按照國家現行排放標準確定,對生產過程可能產生但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尚未列入的污染物,可參考相關其他標準根據原輔材料及燃料使用和生產工藝情況進行分析確定。三是核算方法選取。污染源源強核算方法包括實測法、類比法、物料衡算法、產污系數法等,指南按照不同污染物給出了各種核算方法的優先選取次序,要求按次序核算。
問:指南的適用范圍如何?與相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中源強核算內容是如何銜接的?
答:平板玻璃制造適用于采用浮法、壓延等工藝制造的平板玻璃以及電子玻璃工業太陽能電池玻璃制造;煉焦化學工業適用于備煤、煉焦、焦處理、煤氣凈化、煉焦化學產品回收和熱能利用等生產過程;石油煉制工業適用于主體生產裝置、公用和輔助設施;有色金屬冶煉適用于銅、鋁、鉛、鋅、鎳、鈷、錫、銻、汞、鎂、鈦等有色金屬冶煉生產過程;電鍍適用于含電鍍、化學鍍、陽極氧化工藝等,金屬酸洗、拋光(電解拋光和化學拋光)、化學氧化、磷化、鈍化等過程及專門處理電鍍廢水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可參照執行。
指南適用于重點行業新(改、擴)建工程污染源和現有工程污染源源強核算,既可用于環境影響評價中新(改、擴)建工程和現有工程污染源源強核算,也可用于排污許可及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中的源強核算。
現有工程廢氣和廢水有組織源強核算方法與《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許可規范”)保持一致。現有工程污染源未按照相關管理要求進行手工監測、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自動監測設備不符合規定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中,應依法整改到位后按照指南中規定的方法核算;排污許可管理中,按照許可相關規定進行核算。
同時,指南中產排污系數的確定充分考慮了與許可規范、《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火電等17個行業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含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2017年公告第81號)(以下簡稱“81號公告”),以及全國污染源普查工業污染源產排污系數的銜接。對于81號公告中系數相較于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業污染源產排污系數有調整、補充的,現階段依據81號公告確定,待全國污染源普查工業污染源產排污系數數據更新后,以最新版本為準;其他情況參考全國污染源普查工業污染源產排污系數最新數據。
問:本次發布的指南在行業上有什么特點?
答:一是源強核算突出行業特點,細化核算要求。各行業源強核算指南結合工藝及產排污特點,細化了納入核算的污染源、污染物并明確核算方法及優先選取次序。
石油煉制行業突出了動靜密封點、儲罐、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污水處理場及部分工藝過程等源項的揮發性有機物核算。
有色冶煉行業給出了銅、鋁、鉛、鋅等11種金屬典型冶煉工藝主要入爐物料、燃料及產物種類并分別細化列出了11種有色金屬冶煉的產排污環節、主要污染物及核算方法。
煉焦化學工業給出了干熄焦物料衡算法的公式,明確了相關參數的選取方法。
電鍍行業考慮到銜接排污許可規范,涵蓋了專門處理電鍍廢水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污染源源強核算。
平板玻璃制造行業目前燃料混燒情況較多,指南給出了細化的核算方法。
二是結合行業工藝及治理設施特點,分類明確了非正常排放的源強核算。通常非正常排放包括生產設施或污染防治(控制)設施非正常狀況下的排放。
對于電鍍行業,生產設施、治理設施即使出現異常,廢水也全部收集不外排,待正常運行后再進行處理,因此,源強核算不考慮非正常排放。
煉焦化學工業和平板玻璃行業非正常工況不考慮生產設施啟、停窯時段,煉焦化學工業焦爐是連續生產設備,投入生產后基本無啟、停操作,因此,主要考慮除塵、脫硫、脫硝等污染防治設施故障或檢修時的污染物排放;
平板玻璃行業玻璃熔窯整個壽命周期內僅有一次烤窯和停窯,因此,主要考慮余熱鍋爐檢修(包括清灰、鍋爐爐管更換等)、除塵、脫硫、脫硝設施故障或備用污染防治(控制)設施切換等非正常排放,并考慮了有備用環保設施情況下的源強核算。
石油煉制和有色冶煉行業涵蓋了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控制)設施非正常排放,如有色金屬爐窯啟、停導致煙氣制酸系統無法正常運行,或其他工藝設備運轉異常、污染防治設施達不到應有治理效率、同步運轉率等非正常狀況;石油煉制考慮了企業在運行過程中開車、停車及檢維修等情況。
三是在總結現階段源強核算方法的基礎上進行創新,彌補行業源強核算和管理存在的不足。
平板玻璃制造行業使用的重油、煤焦油、石油焦等燃料可能含重金屬,而目前排放標準GB26453無重金屬管控限值,指南提出使用上述燃料時應根據燃料成分核算玻璃熔窯廢氣中重金屬源強。
煉焦化學工業明確了新建焦爐核算二氧化硫源強時不考慮串漏的問題,并根據經驗總結,給出了焦油渣固廢產污系數。
石油煉制行業根據煉油工藝過程元素轉移平衡和能量平衡關系核算污染物產生量并給出相應計算公式。
有色冶煉行業(除銅冶煉外)固體廢物通過調研并與環境統計數據、環境統計年鑒數據驗證校核,確定了主要固體廢物產污系數范圍。
電鍍行業針對電鍍廢水的產排污特點,提出了“生產裝置出水口”的概念,以清洗槽為單位從源頭精確計算電鍍廢水源強,另外,總結了美國AP-42以及國內大量研究成果,給出了電鍍主要廢氣污染物產污系數。